首页 > 财务知识 >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哪些
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哪些
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,由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、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。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就是商标所有人申请注册商标,才能拥有相应的商标权。那么,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什么?商标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?本文中,澜顿财税网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商标权的一些常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一、商标权取得的原则
(1)使用原则
使用原则,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,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,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。
(2)注册原则
注册原则,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,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,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。
(3)混合原则
混合原则,即折衷原则,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,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,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,也可因使用而成立。
二、商标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
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:
1、合同转让
转让人通过合同,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、相互间的权利、义务和违约责任等,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,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。
2、继受转让
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,有两种情况:
(1)注册所有人(自然人)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,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。
(2)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。
3、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
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。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。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、合并、解散或转产,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。
- 03/08 [商标]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哪个严重
- 03/08 [注册]广州注册公司一网通办实名事项不通过
- 03/08 [税务]复式记账法和单式记账法优点和缺点
- 03/08 [税务]2024年企业年报什么时候上传
- 03/07 [税务]找财务公司小规模企业代账流程和费用
- 03/04 [商标]比较商标异议程序和商标无效程序区别
- 03/04 [税务]小企业会计做账简易操作流程
- 03/04 [税务]注册的新公司怎么做税务核定
- 03/04 [税务]公司不按规定开票会受到什么处罚
- 03/04 [注册]在广州可以把公司地址注册到出租屋吗